内容页搜索

丝虫病,俗称“大脚疯”“发流火”“流火梗”。此病由蚊虫传播,对人的健康危害严重,一旦发病,病人全身发热,腿痛得像火烧一样,卧床不起。新中国成立前,没有治疗丝虫病的药物,当时通用土方法,把童男的尿液放在蚌壳中煮热后敷在发病的腿上,稍能减轻疼痛,但效果欠佳。

新中国成立初期,血丝虫病的发病率仍较高。1958年,县政府在震泽镇召开治疗血丝虫病现场会,开展以血丝虫病五害(害生产、害生活、害健康、害美观、害国防)为内容的宣传工作。在县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下,坛丘立即行动,组织人员进行采血普查,对查实的阳性病人口服“海群生”药物治疗,通过治疗,血微丝虫幼虫阳性率大幅度下降。1959年,坛丘对30816人进行采血检查,是年,治疗患血丝虫病病人2043人;1960年,采血检验9664人,治疗病人1200人。

1970年,全县再次掀起防治血丝虫病的高潮,至1987年,经上级卫生部门考核,坛丘防治控制血丝虫病基本达标。1995年至20007月,坛丘境内未发现血丝虫病阳性病人。